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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所涉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应当披露,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所涉成交金额占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也应披露。..
需注意,上述计算标准采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Nó.
此外,在监管实践中亦不乏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小额捐赠事项出具年报问询函,要求详细说明对外捐赠的捐赠对象、捐赠事由、相关会计处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具体情况。
因此,.
可见,上市公司是否披露捐赠情况绝不仅是做好事应否留名、行善是否低调的问题,更涉及上市公司依法必须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的问题,不能任意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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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披露捐赠信息是否可行?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进行信息披露不仅应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还需遵循公平披露原则,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向单个或部分投资者透露或泄漏。.
在公平披露原则下,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不能通过任意渠道公布,而应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等法定媒体发布。.
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虽不要求上市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的媒体"披露信息,但仍然要求应在"证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
因此,vi phạm các hình thức theo luật định.
那么,首先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披露捐赠信息、而后在法定渠道补充披露捐赠公告的做法是否合规呢?
公平披露原则对于披露的顺序也有严格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共媒体发布的重大信息不得先于指定媒体。.
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即使在法定渠道进行了对外捐赠信息的依法披露,只要其发布时间晚于其他渠道信息披露的时间,也构成违法披露。
此外,通过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接待前来调研的投资者等形式透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不仅会违反公平披露原则,更可能构成泄露内幕信息。
因此,如果
综上,对于应当依法披露的捐赠信息,上市公司不能随意选择平台发布,而应依法通过法定渠道率先发布,否则不仅会违反公平披露原则,还可能构成泄露内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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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尽管普通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任意撤销,但..
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而且,上市公司在披露临时报告后还有持续披露义务,如披露重大捐赠的进展情况等。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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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深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有关交易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样适用于对外捐赠。如果上市公司章程对于公司的对外捐赠或交易有程序要求、数额限制等规定,。
在满足公司章程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对外捐赠还应符合法定要求。一般来说,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而且,đệ trình cho cuộc họp của các cổ đông để xem xé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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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对外捐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7号)的相关规定,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对外捐赠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捐赠项目超过以下标准的,还应报国资委备案同意后方能实施:净资产小于100亿元的央企,捐赠项目超过100万元的;净资产在100亿元至5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500万元的;净资产大于500亿元的企业,捐赠项目超过1000万元的。
因此,属于央企的上市公司在对外捐赠时除应注意信息披露合规外,还应遵守国资的特殊规定。
总之,上市公司对外捐赠亦应注意合规,不仅应遵守内部决策程序,而且在达到法定要求时需进行信息披露,且需在法定平台依法披露;在作出捐赠承诺后不得任性反悔,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抗击疫情,众志成城,愿上市公司的这场爱心接力赛在依法合规的跑道中进行,愿每一位行善者都不会因方式违法而面临违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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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pco.org.cn/xhdt/xhyw/202002/20200203/j_2020020323183600015807431297588887.html,最后访问时间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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