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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东纳斯达克上市项目在当时是有史以来中国公司在美国上市最大规模的IPO项目(此后才有阿里巴巴上市),该上市项目涉及庞大的IPO市值、独特的商业模式、大批富有经验的股东、复杂的流程与合作。中伦在本次发行中担任发行人京东的中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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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高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移动通信以及互联网领域,该交易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战略合作,该交易涵盖并购、反垄断以及数字新媒体领域的各个法律层面,同时也涉及到中国、美国、香港以及开曼群岛的法律。京东是中国领先的在线直销公司,腾讯运营着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社区,两者进行战略合作,旨在向中国移动网和互联网用户提供卓越的电子商务服务。中伦在本交易中担任京东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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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紫光收购锐迪科微电子项目是一年多来世界上针对半导体公司的重大并购交易之一,是中概股私有化和中国投资者海外投资的示范性案例。中伦在本交易中作为紫光集团的中国法律顾问,为紫光集团提供了有关尽职调查、交易架构设计、交易文件谈判、并购融资、反垄断和其他政府审批事宜等有关的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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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百收购福来莎百货项目是中国非国有企A 股上市公司最大规模的跨国直接收购,也是中国企业在零售行业最大的一笔海外收购。本次交易构成了南京新百的一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几个欧洲国家的几十个股东。尽管有跨国法律程序和国内外的披露要求,交易双方在四个月内即完成协议的签订。中伦担任三胞集团旗下A股上市公司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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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特汽车金融证券化项目是中国境内外商独资企业发起的首笔证券化交易,也是第三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项目下的第一个零售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交易。本交易涉及不同于中国证券化市场的习惯性做法的几个创新:支付结构的"全涡轮"特点,超额抵押作为信用增级的手段,以及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定期召开和表决程序,和贷款业务流程召集。中伦为福特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在中国的首笔零售汽车抵押贷款证券化交易提供法律服务。
■ 广发证券"恒进1号"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项目(交易金额:1.01亿美元,主办律师:刘伯荣、凌娜)
广发"恒进1号"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产品采取"双SPV(特殊目的工具)"交易结构,即采用"证券公司集合资产计划"与"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计划"两个载体,从而使得该产品以"双备案"方式而"非审批"方式实现了快速募资并挂牌交易,使得金融融资租赁公司以租赁资产在短时间内通过资产证券化方式实现了融资目的。这笔创新交易时对监管和法律制度的一个很好的解释,并成为首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金融租赁类创新集合产品,从而增加了私募产品的流动性。中伦担任广发证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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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开高速公路是广东省的重大建设项目,也是高速公路行业最大的投资融资项目之一。地方当局通过25年特许权期限的BOT模式募集资金。该项目涉及合同主体的多元性、拆迁补偿的特殊性,以及包括项目启动先决条件在内的各种复杂性,给本项目的合同架构、条款设计以及相关谈判带来巨大挑战。中伦担任该项目投资人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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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较早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当地政府和中电建路桥集团共同投资,共享风险和收益,地方当局使用BOT模式一30年特许权期限募集资金。该项目的难点包括协助客户在引进保险资金和在中国货币政策紧缩的情况下解决筹款问题,如何确保地方当局兑现相关的补助承诺,以及土地使用权抵押之类的保证措施。中伦担任该项目投资人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